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及《365集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》的有关要求,经员工个人申请,班级推荐,公司党总支讨论决定通过张茜同学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予以公示,接受全院师生监督。公示期七天,从2021年4月8日至4月14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书面反映至经管公司党总支。
联系电话:0712-2345949
联系人:彭澎
公司党总支
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